各位律师好: 我想咨询几个问题。前提:公司未签订合同,我于2015年4月20日上班,2015年6月20日自动离职,提前3天申请,老板没同意,我于2015年6月20日自动离职了,有40天的工资没发,期间找老板协商未果。1,老板说我拿着正式员工的工资算正式员工,要提前30天申请,这个是否合法?2,公司短信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我没去办,老板一直以我为旷工处理这个是否合法?3,老板说按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按扣3天工资处理,要扣我将近48天的工资,按他那个算法我还要给公司钱,这个是否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