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后面大概1000米左右新建有个体育中心,现在已开始使用中,体育中心门前已有条30米左右的大街通行,现在市里打算再开设多一个30米路口通往,而我家《4层》刚好就在这个路口的旁边被列入拆迁对象,我家位于国道路上现自己正开铺商用中《已开店10年》前两天政府相关部门来找我们谈,每平方米补偿750元。其他的都不补偿,我觉得补偿太低太低了。离我家100米有个房地产房价是4000元平方米,而我的房子是可以商用的~就是我自己不做生意单单出租楼下的店面最低也有3000元一个月,楼上的还可以出租呢。我问问律师现在的补偿是按哪一年的法律标准来进行补偿的,还有补偿怎么这么低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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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要求按照同地塅的评估价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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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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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