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很需要您的帮助、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威海的公司工作外派到北仑、工作中受了伤、公司逼着我签订赔偿协议、协议内容是:
乙方认为在某年某月某日受伤应为因公负伤,要求甲方为其申请认定工伤,现就相关偿事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协助乙方认定工伤,如果认定申请被有关部门批准,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等赔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应有甲方承担的全部待遇。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垫付医药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如认定工伤被批准,甲方垫付的费用在工伤部门支付给乙方的工伤待遇中扣除,如认定不上工伤,垫付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充分了解关于工伤待遇的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对其享有的权利进行了明确的告知,乙方保证今后不已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为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上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益吗?谢谢律师
-
部分条款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无效的,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
自己去劳动仲裁认定工伤
-
如协商不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这份协议侵犯你的合法权益。请勿签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