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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供电所抄表员没看表,估计用电度数,而7月抄表时发现用电量很大,只是喊了几声用户的名字,没通知到用户,当用户交电费时发现电费过高,超出以前的十倍,供电所说因是机打发票,没法退款,必须交钱。我想,有发票在,现已确定电表坏了,我不知该怎样索回自己的多交的那一部分钱

其它综合
2015-07-23 1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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