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现在是一年零两个月了,老板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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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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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违法解除应当支付3个月工资;如合法解除需支付一个半月工资。
追问:赔偿是按上海基本工资,还是本人固定工资?
解答:本人固定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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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该按照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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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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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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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人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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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照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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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