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郝**,现年78岁,家住红旗南路**园。今年6月22早8点左右,买完早点在骑车回家的路上,被后面一辆时速为20公里的车撞出有4-5米。面部先着地鲜血直流,送到医院虽无生命危险,但头部,腰部,膝盖等处都有创伤。用CT,超声波等手段检查后医生建议住院。整个检查过程造事者都在场,检查结果被造事者所控制根本就没有提住院进一步观察。回到交通队,交警也没有说住院之事,只是说你们协商解决。当时我说类似我这样的事,你们经得很多,别人怎么解决我也怎解决。要求我礼拜二再去,由于我身高1•8体重不足100斤,经过这样的撞击行动都失掉自由,在家一躺就是半个月。对于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办?谢谢!
郝尚武
7-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