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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订婚给了女方10001,三金加钻戒合计20000,其他花的钱就不说了。订婚到现在一年多一月,女方十分不愿来我家,总共来我家也就不到五次,而且每次来都闹的不欢而散。在一年多的交往中,发现性格十分不合,经常吵架,所以我提出了退婚。女方告诉其家长后,她家长说退婚可以,三金钻戒和一万一律不给就结束了,因为是男方提出的退婚,且认为女方无任何过错。现想把钱和三金要出来可以么?

婚姻家庭
2015-07-22 18: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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