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合同约定2015年6月30日交付房子,可是验房时发现阳台与别的楼层不一样,别的楼层阳台是全玻璃的,而我们三楼是下面约70厘米是墙体,当初买房开发商没做任何特殊说明与样板房和别的楼层不一致,严重影响采光。请问律师:1.阳台问题应向开发商索赔多少?2.验房发现的房屋空鼓, 墙面垂直度,墙体渗水,门窗损坏等问题,开发商一直在整改,已经半个月了,还是没整改好,也不给具体整改时限,影响正常居住,可否要求赔偿实际损失。3.飘窗问题和阳台差不多,也是比别的楼层高出30厘米左右,影响采光。这些能像开发商索赔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