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前段时间我发生了一起小交通事故,对方是小轿车我是自行车,我骑自行车经过他轿车旁边时他突然打开车门将我撞倒,造成我左小指骨折,交警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现在共花去医疗费1500元,休息造成误工费8000元,我想请问,这些费用是一个对方全部承担吗,还是我也要承担一部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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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强险范围内由对方全部承担
追问:那多少钱算是在交强险范围内呢,我医疗费1500元,误工费10000元,是否算在范围内呢
解答:在交强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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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主责承担七成到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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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限额12万元内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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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