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离婚的时候协议写了每个月的生活费的给孩子的,但是快一年了没给抚养费,医疗费,我可以在几年后索要么?还有一个 合同上没写共同支付孩子的医疗费以及教育费,也可以索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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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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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按约定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双方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中指出:“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用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追问:合同上只写了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没有写 当时觉得麻烦就没写了,只是口头答应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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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并索要,诉讼时效是2年
追问:两年是什么意思吖?能告诉我吗?
解答:两年指的是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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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可以起诉进行索要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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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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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