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开发商去年十二月签订店铺合同(合同上有2000多的装修押金,开发商说可以退,但需续租满5年后才能退),租金为缴6个月送一个月。于1月初私下协商转让给乙方,同时和乙方签订转让协议。3月份双方一起到开发商更改店铺合同名字时,开放商称如这时转让将不享受赠送的一个月租金(即7月份租金),后乙方提出要求先付一部分转让金,到7月时再一同更改店铺及合同名字。现乙方生意不好不想要店铺不想付余下款项,且乙方称我方存在店铺装修押金可退期满行为,店铺的合同在乙方手上未更改名字。现乙方不想结以下款项是否属违约行为,我甲方走司法能否胜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