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和别的单位发生了经济纠纷,原因是对方提供的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我就拒绝付款,要求对方把安全隐患处理完付款,对方答应派人来处理,结果没来,把我起诉的法院,经过法院调解,我于5月14日之前把旧货返回对方,对方于一周内发出新货,于6月14日之前交接完毕,我付款,由于我的用户在青海格尔木,他将有问题的产品迟了一星期才给我发回,我就给对方迟返货了8天时间,也就是我没有按法院的约定时间把旧货返回,但是,对方收到货后,于6月15号才把部分新货反给我,部分于7月6日发给我,我打开看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就拒收,对方说是没有质量问题,有合格证,我就向他们要检验的批次报告,批次检验报告是安全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他们告诉我在网上下载,7号8号在他们公司的网站上查不到,直到9号,对方通知我,批次检验报告在网上可以下载,我打开网站,确实看到了该批产品的检验报告,但是,批次检验报告上明显存在虚假,因为产品6月28日就发出,我7月6日收货,但是检验报告上的制造日期是6月30日至7月8日,签发日期是7月9日,他们在没有实物的情况下,却能将高压容器的报告出来,还有部分到7月14号都没发给我,他们这样做,我能付款给对方吗?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吗?感谢律师在百忙中指教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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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生效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追问:我到现在都没有把货收到,法院能受理吗?
解答:你好,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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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