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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的情况是这样子的,我准备跟两个哥们一起在南京注册公司(教育行业),到了工商局才发现香港人跟内地人是不可以合资去开公司的,我昨天研究了一下只能用以下两种方法: 1. 两个哥们先成立公司 A,我再以外资的形式跟公司 A 组建 公司 B,公司 B 性质为中外合资 2. 隐形股东 请问一下还有别的处理方式吗? 另外还想问一下这些有没有法律风险?

公司专长
2015-07-15 14:58: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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