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法院属于国家机关,法官利用司法权代替行政权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应属于行政行为,所以其诉讼类型应当属于行政诉讼。 另外,行政诉讼法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面却特指行政机关。请问《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是否属于包含关系?如果是,那么以法院作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应该以哪本法律书作为诉讼的依据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