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超市收银员,由于工作疏忽造成顾客刷卡的卡单丢失,顾客刷卡以后卡单没有签字的,还有POS机打印不清楚(金额)的我所赔付的押金(现金),以前超市的会计说银行卡的押金两年返还,购物卡的一年返还,可现在会计换人了,新来的会计说银行卡的两年,购物卡的也两年。我所交的押金有的两年多了有的还不到两年,我应该怎样才能要回我所赔付的押金(现金)?卡单丢失;顾客不签字和POS机打印不清楚让收银员照单所赔这种说法对吗?因为顾客刷卡以后二十四小时就到超市的账户上了。请律师帮忙解答,这个对我很重要。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