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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我在北京银行给人家做的担保签字,快到期了,人家还没还,当时说好的担保签字,最后成了自己贷款了,贷款二十万,但我并没有拿到钱,只拿到了1000的签字费用,当时人家说的,我们只充个名额,充个人头,我想知道,如果债主不还,我有责任么?我会收到什么样的处罚?你们律师现在接到多少这样的案子了呢

婚姻家庭
2015-07-13 18:03: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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