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儿子,最小的女儿,姥姥去世早,一直是大女儿照顾老人,老人有两处房产,一处已口头许诺给儿子,现在儿媳妇要来争另一处房产,他们并没有照顾过老人。大女儿可否直接继承另一处房产,还是两处房产三人平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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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遗嘱两处房产按法定继承均分,但要考虑大女儿照顾老人情况,可以适当多分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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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都要分割,律师可以帮助,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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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房产3子女平分,没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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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老人立有有效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由法定继承人按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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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儿不能直接继承另一处房产,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老人遗嘱的,两处房产三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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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祥细陈述案情,以便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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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