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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零晨2:38分左右,我骑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沿主街道正常行驶,马路有20多米宽,途径县农贸市场时,对面来了一辆大货车,开的远光灯,照得我看不见,等会完车时就发现前方有许多人在马路中间摆摊卖菜,我就采取紧急刹车,但还是撞到在马路中间卖菜的人(68岁)人倒在地上,我马上拨打120和110,过大约10分钟左右120来,我和120的人马上把老人送去医院治疗,在县医院都是我在出钱(13200多)现在转长沙医院治疗话费20多万元出院了(其中我出了6万)。做了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事故处理鉴定为我主要他负次要责任,现在家属和交警直接问我要21万元,之前出的钱不算,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5-07-12 1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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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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