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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担保20万 现在那个人逃了 借方起诉我 要我还钱 可现在借方欠别人钱 第三方能直接问我要钱吗

债权债务
2015-07-16 23:07: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借方的行为属于债权转让,他可以把他的债权通过合同形式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合法享有对你的债权,现在你担保的人逃了,第三人可以起诉要求你还钱的,你现在能做的就是看看你之前的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债权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不知道你是否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
    解答:《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供你参考
  • 你好,你是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一般要承担。建议委托律师积级应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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