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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大人你好。我前段时间给女朋友邮寄了价值五百元人民币的东西到泰国,可是邮寄到泰国之后,顺丰快递才告诉我要收取三百多的关税费用(快递费两百多),我觉得不值得就像让顺丰给我退回来,结果顺丰说退回来要交三百多的运费才可以,理由是那边送货的快递公司是他们的代理商,所以要多收钱。然后我让他们把关税明细发来,他们发来了上面写的是收取百分之三十的关税,我就问他们五百块的东西为啥百分之三十的关税变成了三百多,他们说他们快递员再给我填写时把物品价值写成了一百零四美金,然后我说一百零四美金也不该是三百多的关税啊,然后他们就沉默至今了。请问,快递公司是否有义务告知我邮寄物品到国外有可能要付关税(在我问他们为啥不提前告知我的时候,顺丰的理由是这个关税可能不会产生,所以就没告诉我),顺丰的理由是否合理,还有就是五百块的物品要交三百多的关税,顺丰是否有责任,还有一个事情,我要求他把东西退回来,他要收取三百多的运费是否合理

婚姻家庭
2015-07-12 20:56: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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