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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去镇医院产检,b超单写羊水过少、心率过快、可能脐带绕颈,我问产检医生羊水过少有没问题她说没问题,她看完b超单也没说有问题,检查好准备早走了医生问我们要不要吸个氧?我倒问要吸吗?她说随便你,因为刚检查没有问题我想就没必要吸了,还有照不清有没脐带绕颈我想明天去县医院照彩超,结果第二天彩超出一个死胎、一个严重缺氧了!导致今天宝宝脑瘫了,我觉得好委屈,当时医生没提醒我严重性没建议我住院保胎,再说是双胎36周了!请问好心律师帮帮我,像这样情况我有机会起诉医院吗?

医疗纠纷
2015-07-13 17:26: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 你前几天咨询过同样问题,不看病历不要指望能解决你的疑问
    追问:前几天我发过账号不见了又重新发,就是病历怎么提交呀?
  • 起诉解决。。。
  • 可以,羊水过少是胎儿发生宫内窘迫的高危因素,医生没有重视,没做NST就有过错。
    追问:你好甘律师,那个医院设备简陋,都没有胎心监护,只有个简单的听胎心的小仪器,我以前也不知道还要做胎心监护这些,生完后听别人说的才知道。只是医生都很聪明让我签字后果自负,又没有视频证据,我说当时医生没告诉我有缺氧有什么问题还让签字,签了:(建议吸氧治疗,孕妇要求回家,发生什么事后果自负。)这样的情况会因为签了字所有要自己承担吗?因为医生没告诉我有任何问题所以我没吸氧,又签了这样的字。会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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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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