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一个快递公司已经签好合同,我这边签字按手印了,说好11号接手,总部之前跟我说我到日期直接去接手就行,但是现在之前做的那个老板说需要转让费,这个很之前总部说的完全不一样,我本来想发是自己单独找一个门面,但是目前那边老板说如果不接手他那个门面,快递员也不会过去送件,如果不送件,就会出现延误赔偿,请问这个是谁的责任,如果我不想跟他们合作,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合同上说了一年之内换人就要扣2万加盟费,如果这个事情导致我不能正常接手,能不能告他们。事情很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