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公务员,2002年离异时收入约3000元左右,但当时他隐瞒了他的真实收入,按协议每月只给500元抚养费,根本不够孩子在当地的花费,现通过他单位的熟人了解其收入年均60000以上,其收入还有许多隐性收入但没法找到证据,现想提高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我如何找到他收入的证据?可以提高到多少?我起诉时以我的名义还是孩子的名义起诉?需提供哪些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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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对方如是公务员,其隐性收入肯定是无法查到,就算查到法院也不会认定的,另外隐性收入也不是稳定的收入,所以只能以其工资为标准。
另外不知道这孩子现在上什么学,依理来说,对孩子的抚养要求夫妻在平等承担的原则上依收入来确定,如果其出500元一个月,则加上你出500元一个月,一个月1000元的生活费用已经很高了。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过才800元左右呀。如果你出不了500元,或是连200元也出不了,则对方可能以你无能力抚养孩子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实为实际监护),所以请你慎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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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500元的抚养费,能够满足孩子基本生活需要,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再要增加,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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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
非常感谢您对我12月12日的问题的及时解答!
hlli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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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孩子的名义提出诉讼。证据有两方面,一是孩子生活需要提高费用,二是对方收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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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抚养费可以要求到对方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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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调查对方的实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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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