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个人名下的房产为朋友借款进行了抵押,当时没有进行房产抵押登记。现在,借款期已经超过,朋友就是不还清此项借款。而且,借款本息已经超过当初借款额度三倍。我可否向法院告诉我这位‘朋友“,追索我作为其借款抵押物的我的房产?当初,我为帮助这位朋友,我们收取任何费用,以后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请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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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出借人起诉您和朋友,如朋友有其他财产可执行其他财产,但出借人也可以执行抵押物,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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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白天工作时间 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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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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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祥细陈述案情,以便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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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需要律师帮助电话联系或者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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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需要律师帮助电话联系或者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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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抵押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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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直接起诉欠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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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