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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丈夫为了在外面淫乱(让我守了十年的活寡,基本上没有和我生活),经常对我实施家暴,受家丑不外扬的观念的影响,我一直都没报警,在我忍无可忍情况下,放弃旧观念的影响,于2013年至2014年3月报警达8次以上,并做了笔录,其中有5次验伤为轻微伤。我多次要求甚至频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他,但是直到我们2014年底离了婚(他起诉我离婚)也还没得到处理(有人在袒护),现在也没处理。他长期限的家暴使我肉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有些受伤部位留有很不适。如我的情况属是虐待罪和公诉案件吗?适用于2015年实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来处理吗?希望您们帮助我并提供相关的知识。在此非常感谢您们!

交通事故
2015-08-08 10:17: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现在是否离婚?没有则可以起诉离婚的,如果离婚了则属于治安案件,报警处理
    追问:非常感谢您!谢律师。上述情况是在我和他离婚之前发生的事,每次都有报案(报了8次以上),法医验伤有5次为轻微伤,他还打了一次我母亲,也是轻微伤。之前和现在我多次强烈要求派出所处理他,但因为他有熟人在公安机关里,所以派出所迟迟没处理他,一直拖到我们离了婚。直到现在也还没处理。就我的情况属于虐待罪和公诉案件吗?适用于2015年颁发的《反家庭暴力法》来处理吗?另我在华律网查到对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家暴属虐待罪,按今年颁发的《反家庭暴力法》我的案情属虐待罪和属公诉案件。你说我的案情符合上述条件吗?谢谢!
    解答:暂时还未出台反家庭暴力法,不过涉嫌虐待罪,这个要自己去法院起诉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指教!2015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中的二、案件受理 :8、尊重被害人的程序选择权。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在立案审查时,应当尊重被害人选择公诉或者自诉的权利。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三、定罪处罚:17. 依法惩处虐待犯罪。......根据司法实践,具有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虐待手段残忍;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以上述为依据我的话我的情况应该是属虐待罪和可公诉或者自诉的案件吧?谢谢!
    解答:属于自诉案件
  • 属于自诉案件
  • 无法适用过去的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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