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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离婚案件二审,一审判决离婚,并对财产作了分割;对方对财产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对离婚没有异议(对方是一审原告)。现二审还没有开庭,距一审判决已有3个多月。 我们双方的一套按揭房产还未还完贷款,一审判决房屋分给了我,并由我支付银行剩余贷款,房子一直由对方霸占,按揭贷款原来也是对方来还的,由于对方上诉,一审判决没有生效,对方占着房子,我也没有按一审判决来还房子剩余贷款,现距一审判决已有3个多月,二审还没有开庭。我不知道对方现在是否还在还贷款,反正对方一直住着房子。 请问:1、对方对财产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对离婚没有异议(对方是一审原告),我们现在夫妻关系解除了吗?是否已离婚? 2、对方如果还在还贷,那么在一审判决和二审开庭这几个月时间对方还的贷款是否还是共同财产,如果二审维持原判,那么我得到房子时,是否要补偿对方这期间还银行的贷款?

婚姻家庭
2005-12-13 04: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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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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