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正在改制,董事长因为贱卖国有资产被公安部门审查,办理了取保候审,我在<公司法>中看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请问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取保候审是否就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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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公司董事长3年前将公司一旅社卖给自己的亲属,对职工说是长期租赁.此次改制,公司评估报告上没有此处,职工才知道他将旅社卖了,并且没经任何合法程序.手续,他已明明犯法,为什么还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说明他是有罪还是无罪?他被罢免了董事长职位,但他还是党委书记,他还想入股收购国有资产,再竞选董事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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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去查看〈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一节的内容。
不过被取保候审肯定是和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无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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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取保候审肯定是限制了一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比如: 在案件没有终结之前,不可以出国定居、旅游;涉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问题时务必因此会产生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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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