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厦门同安乔丹服装厂的一名质检员,在工厂因为生产质量问题退货给一名女性员工返工,因为这个员工不愿意返工且态度极其差,所以我哥就和她争吵,争吵过程中双方互爆粗口致使矛盾升级,该名女员工愤怒之下就先动手打了我哥,我哥先是用右手挡,然而那女员工依然不依不饶的推搡我哥,我哥在气愤之下就在和她推搡的过程中用力过大致使对方失误跌倒,并且受伤住院治疗,后来女方报警,我哥被关进派出所,民警就要我先拿出五千块给对方家属,再给我们调解。不拿钱就关着不放人,我当时被民警吓傻了,四处借钱到第二天零点多才凑够放人调解,调解是要我们负担全部医疗费,请问合理吗?曽向公司请求报销医疗费,负责人说要法院判公司出才出,请问我们可以向公司请求报销医疗费用吗?请帮帮我们,那人还没出院下午又打电话来要钱,可是我们都没钱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