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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四岁,现因家庭暴力想离婚女方家的条件没有男方家的好,孩子会判给谁?结婚五年,有车有房,都是还在供,房子是老人买的,车是以男的名义买的,男方月收入大概1~3万,如果我要诉讼离婚,请帮我分析一下情况?离婚我能得到什么?现在目前没有工作。请尽快回复,谢谢!

婚姻家庭
2015-07-08 11:25: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 您好!可以到律师所找律师当面咨询。。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一般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您可以搜集证据材料证据孩子跟随您更有利于其成长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追问:他有家暴就算我条件不好也不能判给我吗?结婚五年离婚能得到什么?能判些什么给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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