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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一套住房,开发商至今没有为我办理产权。合同约定,1.可以退房,退房的话,开发商付违约金购房款的万分之三。不退房,违约金按日计算,每天购房款的万分之三。2.买受人不退房,违约金为购房款的万分之五。合同中,开发商以打印的形式,选择的是2,也就是不退房。 我想请问一下,这条约定是否适用于合同法的格式合同的相关条例。是合同内容大,还是法律法规大啊?我们这里的法官说,合同是双方签字认可了的,就得按合同规定执行。开发商五年没有办产权,按合同约定,违约金只有200块,这公平吗

房产纠纷
2015-07-08 23: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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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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