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两位老人二婚并登记,男的病世,但有一住房是男方以前拥有的公房,现在房子应怎样解决?归男方子女还是归其后老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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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产权归单位或者是房管所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不能继承分割。承租人去世后,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追问:谢谢您的解答,那么请问后老伴不居住或不在了她的子女有权也参与该房权益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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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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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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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都有合法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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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确认公房所有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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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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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继承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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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下,没有遗嘱的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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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女方的户口是否在此,有没有居住,看子女和老伴谁更符合承租人条件,可以协商承租人归属,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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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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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老人去世前对该房屋无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是均等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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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只有使用权,无法继承。配偶可主张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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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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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