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请问我的朋友因为是在职人员,多生了个小孩,因为工作原因把孩子送给了我的另外一个朋友的亲戚,当时没有写协议,也没有双方共同去给孩子做全面的检查!还给了一万六块钱给亲生父母作为他们怀孕和带了两三个月的抚养费,现在孩子的养父母说孩子有先天性疾病,要求亲生父母返还钱财,还要上法院告我们,因为还给了我们红包,这个事情法律怎么讲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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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家人的收养关系不能成立,有关财物应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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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退款就可以了
追问:那我们的红包一起退了就行了吗?孩子的养父母说我们骗他们的钱,那钱也是他们自愿给的啊!那个孩子当时的两个月了,我们作为中间人要不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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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抚养协议无效。
追问:那孩子现在要怎么办啊!亲生父母和养父母要负什么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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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