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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洪都中学门口附件看中一个叫**的奶茶店在转让,我和我老婆去找店主(店主不是房东,他也租客)谈,转让费和租金费用(店主跟房东签了半年,目前已经使用2个月)均以谈妥,店主说要把转让费用付清才给我们找房东来签合同,但是要先交部分定金,当时可能因为我老婆怕店面被别人转走,于是先交了3000元定金;后来回家找做个转让店面的人了解下,一定要找房东谈下是不是我们自己接手后还给不给转让以及后续的租金,以及是否可能拆迁才能签合同和付清相关转让费用,于是我们又打了店主的电话,要求他给房东电话我,店主也把房东电话给我,我打电话之后才发现这个房东也不是真正的房东,这写门面是房东跟公安局签定的一定的合同,算是个二手房东,最主要的是这个二手房东说这些店面可能随时有被拆掉的可能,所以他跟租客都是半年一签的形式来续租;我一听这房东这么,我感觉被现在的店主骗了,这些情况在口头协商转让店面时他没有说,交了定金后也不给我们房东的电话联系咨询一些问题,还是我们硬性要求一定要给房东电话,否则就不租了才给的房东的电话;我个人感觉被骗了,我联系店主说不租了,也说明因为后期没保障所以才不租,要求退还定金,结果店主说一分都不退,说有本事就去起诉他;大家说我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5-07-06 20:14: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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