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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母亲苏**与2014年12月到汪老板公司,。(舒城县**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烧饭,做到2015年4.16号, 四月二十一号下午汪*老板公司的崔会计让工友熊**叫我母亲苏**做工(打农药),打了二十天农药之后又给汪*老板做饭,做了一个月零天,于六月二十八号崔会计又让工友熊**叫苏**清理田沟,在29 日在汪老板厂里抬农药,然后把农药抬上农用车,做上车准备去干活,熊**驾驶的农用车出厂门口上坡时,车子滑下坡把苏**摔倒在草沟里,汪老板得知后立刻把苏**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经医生诊断为左手手腕骨折,必须手术才能康复, 请问律师这可以算是工伤吗,我们需要什么手续或证明才能定性为工伤,如果走工伤程序还有什么细节我们需要补充的

经济相关
2015-07-07 06:46: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你的母亲所受伤害算是工伤,单位是有义务为你母亲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单位不去申请,你们可以到舒城县人社局自行申请,具体的手续有点复杂,你们过去的时候人社局会告诉你们该准备哪些材料。(你们需要证明你母亲与合作社之间有劳动关系,并且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如果在该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致电(李)进行咨询,我会实时指导你们走这个程序)
    追问:谢谢您的指导,可我母亲没有和公司签有劳动合同,是不是只要证明在公司里上班就行了吗
    解答:是的,可以找她的同事证明,需要书面的证明材料,最好能让熊某写个情况说明。
  • 向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地址应该在县委大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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