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刚去这家公司的新员工,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工作一个月出了一个小型擦挂交通事故,现在公司扣押我的工资,要求我处理完交通事故后才发给我,请问合理吗,我一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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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如果你出的事故是属于职务行为,那么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重大过错,单位可向你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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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倘若员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承担连带责任。工资问题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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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过失造成单位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除一定的工资,但全部扣除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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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员工进行的职务行为,公司进行承担,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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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无权扣押工资,自用工之日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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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与否不是扣发工资的法定理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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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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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