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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签合同的不是房东(是二房东朱某),又没有身份证、租房合同等商铺租赁的一切手续及证明材料,租期内,现在我想转让铺面,二房东不同意,还要收回商铺,合法吗? 2015年5月23日,我是从上任租客刘某那里转租的店铺,刘某收取了我2万元的转让费后,带我和朱某签订的该铺面出租的新合同。转让时,刘某没有向我出示他的有效身份证和合法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时,朱某也没用出具他的身份证、租房合同、房屋经营许可证等一切相关证件,他声称房东是他老朋友,一切没问题,所以只是签字按了手印,身份证号还是后来短信发我,由我填写的。 整个流程中,我不知道朱某是否有权向我出租商铺,合同补充说我要转租房子需要向朱某支付2000元转让费,现在店铺亏损,我想转让,朱某不同意。请问,我们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朱某和刘某有无诈骗嫌疑? 另外,该商铺没有燃气设施,餐饮用的防火排气也没有,我不知道该商铺允许经营的范围,这种情况下,朱某将商铺出租于我做餐饮,是否合法?

合同纠纷
2015-07-07 13:04: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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