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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8日的晚上,我开大货车在县道路上爆胎临时紧急停车在路边紧急停车道上,由于晚上视线不清导致后方一来车(货车)在避让时翻到公路边,车辆受损严重,当时交警判我方付主要责任,我方当时已报保险公司并交30000元押金作为对方维修费用,现对方车还没有修好又起诉本人赔偿修车期间的误工费,而不是起诉车主(车主是老板)注明:本人是货车司机只是帮车主开车打工的。请问我需要赔偿吗?都承担些什么责任或承担几成责任,需要怎样做才好?

交通事故
2015-07-06 20:58: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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