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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日清晨六点多时,我的网友打电话说要来见见我,因为他说好多次见面的事没答复他,说多了我就答应见面。见面后他说咱俩去公园里找个地方说说话,我说可以,他奇车不知他想的什么把我带到一家宾馆,说天气太热就这里吧。当时我也看天气太热也没说什么就上去了,进屋后开始我俩个自在结束自己的情况,他听完我情况后说,我看咱俩挺合适的,我说别急于求成在了解了解在说,他又说我看你挺合适说完就搂住我用他的手摸我的胸部,我用手推开他说你尊重点人咱俩没到这程度,就这样他搂住我又摸亲的把我推躺在床上怕在我身上,我激励反抗也不行,就这样我用力推 他还用力摁好长时间,累得我汗水往下流。没力气之后,为了我自己得人身安全 我为了自救 发生关系时我没敢大生呼叫,也没敢打他 也没敢抓伤他。我怕打了他抓伤他会害我 ,只好在求他别这样做咱这了解一段时间在说吧,他什么都不听用他的双手强行摁主我的两只手,怕在我身上实施了强奸。他人走只后我很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当时就报警了。 我有他照片 还有内裤 还有医院在阴道提取好像是精液吧。昨天公安找到他也给他做了笔录,今天公安人员又叫我去问详细过程。我给他们一一说了事实 ,之后公安人员说提前叫我有心理准备,说我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有可能不会给我立案。还有可能放人,难道飞得打斗 ,抓伤 ,呼喊行为是明确反抗吗 ?难道为了自己的安全在打斗中受害,激励反抗求饶不行吗? 之后当急报案不行吗? 请问这能构成证据不充分吗也不给立案吗? 

债权债务
2015-07-05 19: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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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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