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十一月在一个没有执照的长子打工时被机器把右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个各弄掉两节,我于今年的四月十五号往工商局举报了这个厂子,四月十六号工商局去了厂子,看见有四五个工人在生产,问老板在哪,都说不知道。工商人员就让工人,说老板回来上工商局去一趟就走了,后来我多次给工商局询问,工商局就一老板联系不上为理由说没办法,后来工商局实在躲不过5月17给我发个书面说明,说4月22日有个叫来工商局说工厂用于3月十五日已转给了他,我要求工商局在书面上说明这个工厂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工商局以联系不上老板为理由,不肯写。现在我该怎么BA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