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医疗器械从1月份工作到6月5号,与领导沟通过觉得不太适合这份工作,提出离职,并且得到批准,也做完了交接工作,大概在4月份我送过一盒20片的海绵给武昌医院,在5月份医院要求退货,留下15片直接退回了公司,在6月份离职的时候,那个公司说等退回的货再次送进医院才能给我发工资,请问有这样的吗?到现在7月份了还没有给我发5月份的工资,打电话也是推脱。我每个月还要还房贷,希望有人可以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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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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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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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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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