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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婚前育有一胎,由姐抚养,随姐落户。婚后入职现在公司,当时入职资料填写已婚己育一胎,现怀孕请产假,向公司递交初婚晚育一胎证明,申请产假128天,公司以入职资料有填写己育一胎为由,只批准我98天产假。我应该休多少天?我该如何维权?

婚姻家庭
2015-07-03 23:25: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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