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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叫了两个人打了,在马路十字路口不远处,有摄像头,三人殴打我致我轻微伤,眼睛被打玻璃体浑浊,一个多月过去了,医生说好不了,这个现象会一直存在。派出所民警说不够轻伤,不能按刑事案件立案,请问这起事件能否告他们寻衅资事呢?求帮助。

民事相关
2015-07-02 18: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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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