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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九六七年九.月十一日出生,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从事邮政汽车押运员工作十年至一九九五 连续工龄十年,,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一年底十二月前为自行离职待业人员,并于二零零一年底十二月底至二零零三年继续从事邮政汽车押运员工作, 于二零一四年至今至今从事邮政包裹分拣工作至今于,,于二零一五年经医院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经劳动能力部门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否办理五十周岁提前退休。

其它综合
2015-07-02 10:40: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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