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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三个人打,对方还拿着两把铁锹,无奈之下,我打了其中一个一拳,有点青紫和发肿,而我弟弟来劝架,正在读初二,对方拿铁锹在他脸上划了一个三四厘米的口子,深约一厘米多,请问,这个在法律上,都触犯了那些法,该如何处罚

交通事故
2015-07-02 15:13: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加害人都要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追问:奥。谢谢,那脸上的伤口,没有什么毁容啊,留下残疾等等这些说法吗,法律上又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呢
    解答:你好,什么意思
  • 你好,报警,可能需要承担经济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