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九年,现在公司活不多,只给我基本工资,未给我买保险及去年工资也没支付完,我每月是上班30天,现在我想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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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若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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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仲裁要求补偿,支付应得工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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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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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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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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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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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商不成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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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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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交未支付的保险,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详细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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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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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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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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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