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4日,我爸爸骑摩托车正常行驶,至某路红绿灯时对面一骑电瓶车逆向行驶与我爸摩托车相撞,对方经检查脚踝处骨折,后经交警队处理,由于我爸摩托车脱险,所以负全责,已付7000医疗费,住院八天,休息半年,索要误工费26000,其他费用2000多,据了解,对方系道路运输驾驶员。我方有不利因素,没买强制险,可是对方索要误工费是不是太高?住院八天休息半年的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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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索要误工费可以要求他提供劳动合同和月工资收入证明等证据,如果认为休息期过长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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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期限一般以医瞩为准,如果明显过高,可以做司法鉴定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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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期可参照安徽的三期评定标准,而他有固定工作不一定会有误工费,不能调解就让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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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