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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2014年12月在横过马路的时候(斑马线及红绿灯在100米外,她是下公交后就近横穿马路想到对面回家)被某银行的公务车撞到,半月板三度损伤后引发骨关节炎。当时交警来后,没有出具事故责任划分书之类的,就是手写了一个情况经过,然后问双方是否愿意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都签字同意了的。 住院治疗两个月多月后,感觉到西医治疗效果很一般,情况比入院时也有所好转,就考虑出院找中医治疗。 经过与银行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出院为临界点,出院前的医药费等(A部分)全部由银行支付,出院后的赔偿费用(B部分)以司法鉴定为准。 出院后一段时间做司法鉴定,结果是不构成伤残,陪护费、误工费等均没有,只有医疗费一项,但也没有说具体金额,而是在鉴定报告上写明以有效票据金额为准。 从出院至今过了四个月左右,去了大小的中医院治疗,医生的说法基本是1.目前(左)膝关节痛究竟还需要治疗多久、多少治疗费用不好说;2.就算不痛了,能基本正常走路了,也很可能有后遗症,例如下雨天走不稳路等。 我婆婆她目前的关节痛引起上下楼很不方便,去不远的菜市场买菜的路上都要歇气2-3次,之前是给我带小孩,现在我的小孩都要另外安排人带了。 现在银行那边催促希望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交警那边还没结案),其实主要是B部分的赔偿问题。问题是后续还需要治疗多久,费用,我们都不清楚,想长远一点,就算以后去法院民事诉讼,(问题1)我们提出需要赔偿的依据如何确定呢? 若是长期好不了,婆婆长久走路不方便,影响生活质量,(问题2)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么?这两个问题请热心法律朋友帮忙简单解答。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5-07-01 18:44: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委托有资质鉴定部门对此作出权威鉴定意见。
  • 是可以主张赔偿的,医药费,护理费 后续治疗费用均可。需要看到与银行签订协议才能做准确结论。
    追问:谢谢田律师,出院前部分是口头协议,银行也按约定支付了。双方约定后续的治疗费以司法鉴定为准,但司法鉴定又以有效票据为准,但目前来看,治疗还未完成。银行现在想解决此问题,如何办?谢谢
  • 请律师维权
  • 由于已经对后续的赔偿做了以司法鉴定为依据的协议,而司法鉴定机构又以有效票据金额为准,你们可以对出院后依据产生的有票据证明的费用找对方结算。
    追问:谢谢刘律师,这个思路我也想过,问题是目前还没有治疗好呢,后续还需要多久治疗期不清楚。 好像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吧,若是等到完全治疗好了,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怎么办?
    解答:你好,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但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或中止的。诉讼时效可以在你终结治疗之日(如出院)或者定残之日起算一年,所以诉讼时效不会因为你近期的治疗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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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