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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司破产是不是必须是法人代表才可以?

合同纠纷
2018-03-06 13:54: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一定,债务人也是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 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   注册公司法人代表有最小年龄限制是法人代表18岁以上,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外资企业的破产程序与中资企业的程序基本一致,程序比较复杂,一般历时要达一年以上才能结束破产程序。最基本的程序如下:(1)申请破产,债权人及债务人、本身均可向法院提出;(2)法院审查是否达到破产条件,中间要有会计事务所介入;(3)如破产成立,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即为旧破产法中所指的清算组,管理人的职责主要为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4)法院进行破产公告;(5)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6)管理人清理破产财产并进行估价,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7)破产清算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管理人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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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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