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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驾驶汽车与同向行人原告相撞,经交警判定被告全责原告无责任。原告受伤后至医院住院160天。医药费20250.32元,误工费16700,护理费15340.8,伙食补助8000交通费800.共计62000元。 1住院期间转氨酶升高,医院治疗。之前调解中,保险公司对该项费用不负责。法庭上怎么说能让对方负责。 2我的劳动合同只有用工单位公章,没有劳动部门备案和公章。 3陪护人员在我出院后外出务工,我想换成其他人。两人户口一样。

交通事故
2015-07-04 1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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