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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次痛苦的离婚经历后,我朋友终于和她前夫离了,可是,孩子在姐姐的一时疏忽下 判给了男方。孩子不足5岁,是个女孩,因为双方经济情况差不多,我们咨询了当地的法院人员,孩子现时很难要回来,现在女方要看孩子也难,男方总是以各种藉口不让我们看孩子,家人都很痛苦。 现在过了一个月了,双方在上次要看孩子的事情中又吵了起来,又没能看成孩子,男方要我们把抚养费和户口带过去才让看,其实就是威胁 我们,事实上就算把抚养费和户口带过去也未必让看,可是我现在有个疑问是为什么他要我们拿户口过去?是要把孩子的户口改掉吗?那如果我们以后要要回孩子,或是对方主动放弃孩子的话,还得再改回来吗?可以不改吗?孩子已经不在我们身边了,现在连个名都留不下感觉很不好

婚姻家庭
2005-12-10 03: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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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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